33.杀人原因(第2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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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都翻遍了,根本没有任何财物。
文浩又不说话了。
庭渊看他说话像挤牙膏一样,一点点地往外崩,也是无奈,“话都说到这里了,你还隐瞒,有意思吗”
何况他们已经知道如何拿捏他,这种隐瞒实属毫无必要。
这次都不用他提醒,县令就知道如何撬开文浩的嘴了,“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去把这个农神女给我捆到县衙,我看他说还是不说”
涉及他心仪的女子,文浩便不淡定了,“我说,我都说。”
庭渊觉得挺可笑的,喜欢他的丁娇儿被他捅了七刀,他喜欢的农神女仅是烧掉一张画像,他便无法忍受。
情之一字,害人害己。
县令厉声质问“还不说你为什么杀丁娇儿,是想回县衙经过严刑拷打才说吗”
县令突然暴吼,庭渊毫无防备被吓了一激灵。
“我说,我说。”文浩赶忙松口,“与她无关,是我做的,别捆她。”
庭渊“”何必呢
丁父是真的气极了,他女儿一腔真情被视而不见,而他却对别的女子情有独钟,甚至都不愿意让她被捆,自己的女儿却要横死街头,若非有人阻拦,他定要打死这个狗东西。
县令皱眉,也受了来文浩这性子“你若再不说清,我就让人将那农神女捆了,扔到监牢里,关上个十天半个月。”
文浩“我不喜欢她,我只想要她的财物,她不肯把财物给我,所以我杀了她。”
让人有些诧异。
县令“就这么简单”
“是,就这么简单。”
庭渊看文浩的语气和神态,确实没有撒谎,问他“既然你是为了财物杀人,那你把财物藏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