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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爱情哪里会比面包重要(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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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答案,我自己给不出来自己一个答案,可是怎么办呢?我又不想放弃他,那就只有改变我自己,你不会想象到那个过程有多难,我每天逼着自己学这个,学那个,然后还要逼着自己去打工赚生活费,那一段日子过得很苦,如果不是后来认识了南南,可能还会苦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自然地,如果不是认识了南南,那么后来应该也就不会有跟程习之相遇这种事情了,你刚才说的那些我都有听进去,可是我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说没有爱哪来的期待,你说得对,我对他有过那么多那么多的期待都是因为我爱他,我承认,那时候我二十岁,我以为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我以为只要我付出了我的爱,他就可能会有回应,我也以为爱都是相互的,我更以为他或许也会爱上我,现在的我二十四岁,我不知道这四年的生活经历到底都带给我了什么,但我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爱情远远没有你想的那么重要,现实生活里还有很多很多都要比爱情都重要的事情等着你去做,比如你一定要去工作,因为你不工作你就会饿肚子,然后你就有可能会被饿死,所以,你看,爱情哪里会比面包重要?”

“你问我不爱他了吗?我说不爱了,这是真的,睡不着的时候我也在想,明明之前就那么深爱的,为什么一下子就不爱了呢?回答是,爱不动了。爱情太费力气了,他的世界太拥挤,太混乱,可能他会保护好我,也可能以前的那些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但是我累了,心累了,往后岁月里,我只想活得简单一点,程习之,那是抹不掉的过去,我也不想抹,因为爱过,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真的是最好的我们,大家见了面不会像个仇人一样的怒目相对,也不像别的情人分手以后那么尴尬,或是互相怨怼,没什么意思,真的,他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我做好我可以做好的,这样就很好很好了,关于他,我希望我们的话题就到这里为止吧,明天我们回英国以后,一切所有都会是新的开始,我们一起养棉花糖,等她大一点我就开始出去找工作,你还写剧本也好,换别的工作也好,我都不介意,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要你们俩在我身边,我怎样都可以,这就是幸福,我满足也知足!”

“……”

“……”陶乐乐静了静看他,一双翦翦的杏眸里坦荡的过份,“我没有撒谎啊,我刚才说的都是真话啊。我真的不爱了。”停顿了一下又解释道,“其实你没觉得吗?爱情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它给你带来很多快乐的同时,也会给你带来很多的痛苦,而我的爱情就是从来没有给我带来过快乐!”

话说出口了又觉得好像又不是那个样子的,“嗯,这样说好像也有些不公平,快乐应该也是有过的吧,但那时候还不能称为是爱情,只能说是暗恋吧,暗恋他的那十年里,我每一天都觉得挺快乐的,觉得他真好,哪哪都好,哪哪都是我想象的那种完美男人的形象,然后我就跟全世界爱做梦的少女一样啊,想象着有一天遇见他,然后他会喜欢上我,我们两情相悦,互订终身,最后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的结局一样,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嗯,最好呢,是能再有几个孩子,每年春天的时候呢,大家就一起去春游,夏天的时候就一起去三亚啦,马尔代夫啦等等风景好的城市去度假,秋天的时候呢,嗯,就是那种树叶都变成金黄色的样子时,我们可以去公园的草坪上野餐,一家几口甜甜蜜蜜的,到冬天的时候呢,那就是最浪漫的季节了,夫妻俩个可以把孩子放在家里,然后去种满松树的街道上走一走,聊一聊天,可以的话再堆几个雪人,冬天的夜里都是寒冷的,家里最好不要有暖气,而是有那种西方的壁炉,黑夜来临的时候,一家人就窝在一个超级大的垫子上,爸爸负责讲故事,妈妈负责准备吃的,嗯,你说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很美好?”

刚刚她说这么一大通话的时候,康衍炜真是眼睛眨也没眨地盯着她看,看她杏眸闪闪的样子,看她期待的样子,看她许久都不曾再出现过的眉飞色舞的样子,他真是差一点就醉在她描述的这样的生活里了,也差一点就把男主人公想象成了他自己。

好半晌以后,他才如梦初醒般的冲她点点头,“所以,这样的生活是你没重逢他以前常常幻想的?”

“是啊!”说起这个陶乐乐还挺有些不好意思的,她掩掩嘴冲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眼角眉梢处都很动人的那种,“你说是不是挺傻的。”

“没有。”康衍炜很是认真地冲她摇摇头,也丝毫没有隐藏他眼中的深情,“我觉得挺可爱的,也挺真实的。”

“是吧?”陶乐乐咂咂舌,“好像所有的女孩少女时期时都常常会做这样的梦,而我那时候所有梦里的对象都是程习之,就我的小时候很流行买那种做手账的笔记本你知道吗?班上别的同学买来以后要不就用来当课堂笔记,要不就当成生日礼物送给别人,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我用来做什么吗?哈哈哈,”

她说着,像是完全沉浸在了往事里一样大笑了几声,继而又一脸惆怅地说,“我都是用那些笔记本来一遍一遍地写程习之的名字,想他一次就写一次,想他一次就写一次,你说,我那时候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小屁孩,小屁孩懂什么呢?可我就那样做了,那时候没有钱,能买来的笔记本也很少,但我几乎是把外婆给我所有的考试考的好奖励的,还有逢年过节一些外婆的好朋友或是亲戚给我的压岁钱,都攒起来,别的同学买零食我不买,买喜欢明星的什么海报啦,CD啦,我也不买,我就拿来买那种带密码的笔记本,把我的心事全都写进去,所以现在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追星了吧,因为我在一个女孩最该追星的年纪全用来追了程习之,虽然现在是很不想承认,但我也不能否认,程习之这三个字,可以说是我整个学生生涯里写的最多的一个名字,甚至高考的时候我因为一直心心念念着他,然后考进京都来,差一点儿把高考试卷上都写上他的名字。”

回忆到这里,她又低眉笑了一下,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大红的蚕丝被,既然要决定好好聊聊了,那就妨一次性说个痛痛快快的吧,“衍炜,你一直都是知道我是学法语的,而且学得也不错,但你一定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要学法语是不是?十岁那年的那天晚上程习之走了以后,我开始经常去他爷爷的那个朋友家,找他们家的小孙子玩,有一次啊我就听那个爷爷跟别人闲聊时说程家是京都很有名望的一个家族,程老爷子的很疼爱他的第二个孙子,也把家业都交给了他,他说,程习之是个经商的好料子,说他法语说得很溜,程氏也在法国有分公司,而且也做得风声水起的,听到这个消息那年我十二岁,那时候我心里就想,我将来要做什么呢?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离那个帮助我的大哥哥近一点呢?学法语,这个念头从十二岁就开始进入了我的脑海里,我告诉我自己,如果你还想再见到他,那你就一定要考到京都去,然后你就要去学习法语,只有你变得优秀到让人无法忽视了,你才有可能会站到他的身边去仰望他,不然你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算起来我也是我们桐镇近几十年来第一个考到京都的孩子,可真到京都了才发现原来事情并不是那个样子的,京都太大了,哪哪都是高楼,哪哪都是一些衣着很光鲜的大人物,我那时是真的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候才让自己适应的,而我要想在偌大的京都找一个程习之那更简直是难如登天的事,我是有过后悔的吧,进大学里的第一个学期吧,说话乡音太重,穿着又很落后,不会打扮,不会懂得讨好别人,去应聘当家教时,别人一看就说我是从乡下过来的,说我普通话不标准,如果留我下来教他们孩子的话,怕孩子将来会把我的乡音学了会,曾经在桐镇时,我是全镇的骄傲,我成绩好,很受老师们的喜爱,所以我也就沾沾自喜了起来,以为到了京都也会一样的,可是现实却将我打击得一无是处的,我就在半夜里哭啊,又不敢太大声地哭,怕吵到其他的同学,只能捂着被子很小声很小声地哭,我想外婆,我也想程习之,我想,他还会记得我吗?如果他不记得了,我要怎么样才能让他想起来呢?如果他还记得,那么他会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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