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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181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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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远想了想,找来《杭州日报》的新任编辑:“这是个好故事,让它见报吧!”

第164章 千万贯

没几日工夫, 《杭州日报》的创刊号就已在杭州市内刊行。

与在汴京刚刚创刊时一样,《杭州日报》的刊行依旧是免费的。与在汴京稍有不同的是,这次日报社是雇佣了在杭州的运河里来回穿行的不少船夫与船娘, 将报纸直接分发到杭州各处。

报上用最大的篇幅报道了杭州官府最近在河、桥附近设置“路灯”的消息。每天傍晚, 会有人将点燃的“灯芯”放进“石灯笼”里, 照明足够持续一夜。

这一项亲民善政的功劳,他本就是打算让给苏轼的。

*

目视着苏轼与种师中车驾上的灯火渐渐远去,明远果然听见了耳畔1127上线的声音。

“恭喜您,亲爱的宿主,因为您率先实现了‘公共照明’并加以推广,您获得了50点蝴蝶值!”

“50点?!”

在这篇报道里,官府设置“路灯”的举动被视为善政。而这份善政的功劳被归功于刚刚抵达杭州未久的通判苏轼身上——报道中明确提到,苏轼曾亲自去采石场查看“石灯笼”,并向炭厂采购“灯芯”。

他还亲自勘察了杭州城中多处河岸与石桥,以决定哪些地方需要设置“路灯”, 并向杭州知州沈立提出建议。

苏轼刚刚上任没多久,就因为这篇报道,得了一个好名声。

明远再一次见到苏轼时, 这位杭州通判用报纸当做“便面”,遮住自己长长的脸颊, 既像是害羞, 又像是要把自己得意的笑容都藏起来。

明远:苏公啊,您真是一位毫无心机, 坦诚到可爱的人啊!

明远有点惊讶。

自从他一口气搞到好几个“二百五”之后,就很长时间没有得到过50点这么少的蝴蝶值了。

“对,50点。虽然您在杭州城中首次实现了‘公共照明’,但事实上,这个时空的人们距离实现这一点已经非常接近了!”

按照1127的解释,杭州西湖边的圆通接待庵②,就向往来路人施舍灯笼,供其夜间照明。虽是寺院的行为,但从其公益性而言,已经和后世的公共照明非常接近——只是没像明远那样,将照明设备固定在需要的地方而已。

第二天,明远就听说,杭州知州沈立,向凤凰山附近的采石场,订购了数百枚“石灯笼”,并且正在四处打听,哪里可以买到汴京城中常见的那种“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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